學生團體保險 一、每一位同學(含延修生)依規定每學期均要參加學生團體保險(休學生有學籍也可以參加)。 二、同學就診住院,可至健康中心填寫,「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」申請住院理賠,請於事先備妥醫院醫師診斷證明及收據 皆可以副本理賠;意外傷害可以加蓋與正本相符之副本申請理賠。 三、 申請理賠有效期限為兩年。 四、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理賠之簽約公司、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(可自行列印填寫)、辦理理賠應備之文件,請參考相關表格。